首页  通知公告 >> 正文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更新)
发布者:顾伟    发布时间:2022-03-26    浏览次数:3267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三个专业的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 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专业

招生计划

一志愿复试人数

一志愿复试比例

备注

合计

推免

专项

普通

专项

普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

7

 

41

 

54

1:1.3

其中同分1人

软件工程

55

 

 

55

 

73

1:1.3

其中同分1人

电子信息

190

2

6

182

6

241

1:1.3

其中同分4人,符合加分政策1人

电子信息(金牛湖产教融合区)

60

 

 

60

 

78

1:1.3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复试小组设专家5人(组长1人,考官4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的情况,复试分成10个复试小组同步进行复试。学生分组的原则为: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行蛇形分段分组,并依据初试成绩高低确定小组内的复试顺序。

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复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长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专家的组别。整个复试工作分为两天,四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专家重新抽签分组1次

6、复试安排在3月28-29日,分时间段完成。

7、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所有复试环节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考生登录方式:直接百度搜索“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也可使用浏览器登录https://bm.chsi.com.cn,然后选择“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即可。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面试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使用手机设备的用户请先安装学信网App。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系统内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缴费、专业课测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1、资格审查及心理素质测试

1)资格审查材料根据研究生院前期公布的复试须知通知的要求将准备好的PDF文档上传至网上复试系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202232516:00-3月2712:00。凡未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费缴纳见研究生院网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须知(更新)》。

3)心理素质测试:考生必须于2022325日8:00-27日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

登录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考试内容参考前期公布的考试大纲,题目为3道专业知识点、综合性的问答题,现场阅读题目并回答复试科目为822 C/C++程序设计。

2)外语测试(满分50分):考试内容为2道英文题目,根据题目指定的主题及要求,进行4分钟以内的英文阐述。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创新及应用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等,共2道问题,现场阅读并回答。其中,专业知识综合题,回答即可。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个人的具体复试时间,以远程复试系统中的安排为准。复试场所原则上由个人准备。每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复试,不得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请全体考生在本人复试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场所并登陆复试系统,等候复试。考生错过本人复试时间段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本院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考生及其它提前申请的考生,提供参加线上远程复试的集中场地(电脑需自备),学生个人需自行准备手机并安装学信网App。我院校内集中复试场地地点为:计算机楼101,103,105,106,外院校内集中复试场地为:明德N204,明德N205,明德N215,明德N318。 复试场地为备选,有使用需求的同学请提前去场地进行确认。

4、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环境及物品要求

(1) 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须带有摄像头),手机支持安卓或iOS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

(3) 提前熟悉预演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4) 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5) 可备用1张白纸(纸板),和1支白板笔,在回答问题时可用纸进行简单书写,但字迹要稍大、工整。

5、复试面试流程

(1) 面试时间见复试系统复试中的时间安排。 

(2) 考生在本人复试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场所并登陆复试系统,等候复试。

(3) 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通过复试系统邀请该考生进入考场并发送一套复试试卷,考生阅读题目并以口述方式回答。每套试卷含3题专业课测试题、2题英语口语题和2题道综合面试题。

(4) 复试过程中,考生要保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等。连接登陆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它页面或软件,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的交互。

(5) 每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段内进行,不得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

6、远程复试系统考前测试

请全体考生于3月27日上午8:30-11:00登录远程复试系统,等待连线测试,每生测试时间为3分钟。

7、面试程序:

    1)请全体考生在面试开始(本人的面试时间)前半小时前抵达指定地点、登录复试系统候考。候考时调试好电脑和手机。

    2)轮到进行复试的考生由小组联络员指引,信号切入复试考场进行复试。如遇网络不稳定、系统连接不成功,需要与小组联络员及时沟通处理。无故迟到10分钟取消复试资格。

    3)在集中场地复试的考生,由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到达面试考场,放置好手机,开始题目阅读和回答,整个过程不得超过20分钟。

    4)在集中场地复试的考生,面试结束,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在集中场地复试的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

五、复试成绩的评定

    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六、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综合成绩,各专业按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

七、其它

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九、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细则的解释权在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