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商学院模范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史恒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979

附件:商学院模范先锋情况一览表.xls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我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积极奉献,勇于担当,在推进学校、学院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院党委决定在全师生党员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模范先锋先进典型。现就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推荐名额

教书育人先锋:5

管理育人先锋:3

党建工作先锋:3

奋发学习先锋:10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所有参评人员必须是正式党员,比较优秀的本科生可放宽至预备党员,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加慈善捐款活动(学生党员除外),近一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理,群众基础良好,坚持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年度积分不低于3000分,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锋

在专任教师(含实验员)中产生,在教学及指导学生成才中成绩卓著,热心育人,近一年教学工作量位于全院人均前50%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教学教研成果获以上奖励

2.指导学生学科竞赛I类竞赛获省级等奖以上II类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含本、硕)获得省优秀毕业论文;

4.所指导的学生发表C以上级别学术论文(学生一作或二作);

5.近一年教学工作量在全院位于前10%之内,且督导评价优秀或学生评教位于全院前10%

(二)管理育人先锋

在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中产生,在管理育人中主动作为,努力创造佳绩,为学院发展和学生成才奋发有为,近一年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成效显著,业绩突出,得到广大师生认可,在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急难重大管理工作中,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任务;

2.所负责工作获校级以上表彰

(三)党建工作先锋

从事党建工作满一年,学在前面、干在前面。在学院党建工作中,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主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近一年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学校优秀基层党支部称号的支部书记;

2.所负责党建工作圆满完成,获上级党组织充分肯定;

3.获校级以上党组织表彰。

(四)奋发学习先锋

学生党员中学习刻苦、努力钻研,且在同学群体中团结互助、乐于助人、品学兼优,综合测评位于专业年级前20%,近一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专业年级前10%(以评奖评优成绩排名为准)且绩点4.0以上的;

2.参加学科竞赛,I类竞赛获省级等奖以上(排名前五),II类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3.发表C以上期刊论文(本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4.获省级以上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或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学生干部。

三、报名及评审方式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拟申报的师生党员填写《商学院模范先锋情况一览并提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时间段为2022111--20231130日),请各支部对报名资格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以支部为单位128日前将《商学院模范先锋情况一览电子版发送至591559686@qq.com纸质版及佐证材料(按照《商学院模范先锋情况一览》中顺序排序)交至阅江楼406王芳老师处。

学院党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认真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若符合评选条件的党员人数超过评选指标数,则采用差额投票方式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党委审批备案。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31129

附件:《商学院模范先锋情况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