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研究发展部发布了智能飞行器技术项目第一批指南,有限公开类(涉 密)指南共有43条,请到学校军工处(行政楼402室)查阅,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9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不接受外资参股单位的申报;
3.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格,如保密资格证书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4.公开类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不要求具有保密资质;
5.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即参研单位),否则取消其该条指南申报资格;
6.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7.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请团队
1.指南建议书申请团队所有人员应为中国国籍;
2.每份指南建议书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同一批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的项目建议书总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内容
申报的项目建议书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明确的所有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成果形式、研究周期、经费限额等相应内容要求;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外,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申报公开类项目建议书,需严格做好脱密处理,项目建议书等申报材料不得涉 密以及涉及敏感信息。
(四)其他
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建议书(盲评版)(模板见附件1)(封面不盖章);
(2)项目建议书(会评版)(模板见附件2,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承研,封面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模板见附件3,每个申报单位交1份,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建议书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牵头申报单位负责汇总,交1份,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承研,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5)材料脱密证明或者保密审查证明(针对公开类指南条目,提交的所有材料不涉 密;针对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提交的材料做好定密,加盖公章);
(6)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针对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每个申报单位交1份,加盖单位公章);
(7)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加盖公章);
(8)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申报有限公开类指南项目的需提供上述8份材料;申报公开类指南项目的需提供上述除(6)之外的7份材料。
2.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光盘形式)
按单位集中提交本单位全部项目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上述材料中的(1)、(2)、(3)项需上传word和PDF格式,(4)项需上传excel和PDF格式,(5)、(6)、(7)、(8)项需上传PDF格式,PDF格式文件为已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页(须与保密资格单位名称一致);联合申报项目必须在项目建议书信息表中填写所有承研单位相关信息,联合承研单位需提供同意联合申报的盖章材料;联合申报项目的,申报团队所有单位的申报单位信息表、单位保密资格应分别合并后上传。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提交材料文件夹命名规则:对应指南编号-指南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名称(密级);
2.项目建议书(盲评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对应指南编号-指南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名称-建议书(盲评版)(密级);
3.项目建议书(会评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对应指南编号-指南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名称-建议书(密级);
4.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单位信息表(密级);
5.项目建议书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项目建议书信息汇总表(密级);
6.保密审查证明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保密审查证明(密级);
7.单位保密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保密资格证明材料(密级);
8.保密承诺书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保密承诺书(密级);
9.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命名规章:申报单位公章名称-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密级)。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议书(盲评版)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请人任何信息。若盲评时,有专家指出存在上述情况的,一经核实,即按盲评不通过处理;
2.会评材料相关内容必须与盲评材料一致;
3.项目建议书(含盲评版和会评版)填写的指南编号、名称必须与发布指南信息一致;
4.项目建议书申报经费不得超过指南对应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5.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XP及以上系统可读。
三、申报咨询和受理
(一)申报咨询与答疑
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咨询与答疑,每条指南已附咨询电话。咨询与答疑请以电话沟通方式了解和掌握本条指南内涵,确保指南建议书编写符合要求。
(二)受理与形式审查安排
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和审核,不通过网上受理,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2日,9:00-11:30,13: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长征宾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
联系人:
夏 鹏(负责指南编号601XX、603XX、604XX),电话:010-88537727
李 杰(负责指南编号602XX、605XX),电话:010-68761301
汪大鹏(负责指南编号606XX),电话:010-68380822
贺 娜(负责指南编号607XX),电话:010-68752199
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1. 申报材料不齐全;
2. 申报项目建议书的编号、名称、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主要技术指标、成果形式、研究周期、经费等信息与指南条目不符;
3. 申报单位保密资格不满足申报指南密级要求;
4. 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信息表、项目建议书信息表、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5. 申报经费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6. 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四、评审与结果公示
(一)项目建议书评审分为盲评和会议评审,按照《智能飞行器技术项目评审工作规范》执行(见附件6)。
(二)盲评时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未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不再通知;对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将在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日期后15日内通知会议评审安排,需申请人现场答辩。
请意向老师认真作好项目建议书申报相关工作。
校内联系人:张林英 电话: 58235779
科技处军工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