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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量:21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 号)(见附件1)的工作部署,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开展全省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单位)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的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管理体系,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2),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时间

2023年5-6月(具体时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教学、科研有关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2)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1.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涉化实验室安全审计隐患复查。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4月18日前)

1.各学院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逐条梳理各项检查要点,组织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3),经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于4月18日前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623室、电子版发送至sak@nuist.edu.cn)。

2.各学院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梳理、分类,建档装盒备查。

(二)学校检查(4月25日前)

学校成立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以各院(单位)提交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专家组现场检查(5-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实验室,检查组反馈意见等。

2.根据检查专家组反馈的现场检查反馈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695682,邮箱:sak@nuis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函147苏教办科函〔2023〕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4.7.4.pdf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pdf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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