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联谊会是在校工会的领导下由我校青年教师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是团结、联系广大青年教师的桥梁和纽带。青年教师联谊会在院工会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联谊会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交流友谊,进取向上,团结全校青年教师比学赶帮,增强素质,展示风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 第一章 任 务 第三条 联谊会的任务: (一)、不断研究青年教师的思想、业务、生活状况,通过各种形式的自我 教育、自我发展的活动,培养我院青年教师的时代意识、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增进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丰富青年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 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 (二)、关心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反映青年教师的呼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三)、积极开展师生联谊和交流活动,促进师生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发展。 (四)、加强与兄弟院校及社会青年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我院在青年教职工(原则上35岁以下),自愿遵守章程和参加活动,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联谊会常务委员会讨论批准,均可成为联谊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请求维护青年教师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优先参加相关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章程,积极支持工作。 (二)、努力完成联谊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关心联谊会的发展,献计献策,广泛开展与社会各界的友好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经青年教师宿舍楼委会成员、各协会长推荐,由院工会研究通过产生第一届青年教师联谊会常务委员会,任期二年。院工会青年委员为名誉会长,另聘请顾问。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责: (一)、起草、制定、修订联谊会章程。 (二)、决定联谊会每年的工作任务及主要活动。 (三)、吸收和审批新会员。 (四)、聘请顾问等。 第九条 联谊会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条 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下拨。 (二)、通过相关渠道筹集。 第十一条 联谊会每年向院工会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第一届联谊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联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