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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者:倪昊森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2292

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并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生物环境信息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  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复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包括导师在内),专家组成员须为博士生导师。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并评定成绩。
2、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

  3、参加复试的考生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

      4、根据本院考生数量的情况进行面试与评定成绩。

  5、为了维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前学院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6、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记录。

二、复试内容和成绩的评定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各为100分,复试满分为200分,其中综合面试包括科创新研能力、学术水平、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2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导师意见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对考生的要求

1、复试安排

1)英语听力

时间:321日上午830-9:30,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自备无线耳机,耳机须确保能正常收听收音频率。考生统一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南门凭苏康码、身 份 证准 考 证进校,按照疫情防控固定通道到达雷丁楼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张贴在雷丁楼西门及各考场门口。

2)综合面试

验证、抽签时间: 321日上午9:45,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N410

综合面试时间:  321日上午1000-1200,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N409,候考室为N410

2、考生要求

1)请考生携带身 份 证、准 考 证321日上午按时抵达指定的抽签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0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指定办公室验证身 份 证、准 考 证后,由专人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报考专业和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交给秘书,准备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取回准 考 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 份 证、准 考 证

6)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登陆报名网站,方可查询初试及复试成绩。


五、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六、监督和复议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成绩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七、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化学与材料学院。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