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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倪昊森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3020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保证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点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  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本次调剂名额为13人,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2,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复试名额如下:

二、  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资源与环境”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学术水平、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面试顺序由学生抽签决定。面试在422日(周四)一天完成。
5、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  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以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到我校现场参加复试。

四、  疫情防控要求

    1.请根据研究生院网站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包含苏康码申领、健康申报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印并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于资格审查时交与审查老师存档。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不得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须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本人信息于421日前报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58235829)。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须签署《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附件3)。

4.校外考生须从学校东苑南门入校,考生应于复试当天提前至少45分钟在校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并凭行程码、苏康码、准考证、身 份证入校。体温低于37.3℃、苏康码为绿色的考生可进入校园。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园。体温多次复查后依然不正常,考生可主动放弃复试,也可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隔离考场复试。

5.考生入场和散场时人与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考试过程中,正常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五、  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

考生于422 日(周四)上午9:0010:30到逸夫楼S229接受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抽签。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表》;

(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二代身 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考核表需要由填写部门密封;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9)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10)复试费80元,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支付;



 

所有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

如果考生材料缺失,要求本人上传书面承诺,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补齐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查实后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面试时间:422日下午 1330-17:00,复试地点:逸夫楼S231              

 候考地点:逸夫楼S229

4、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全体考生携带身 份 证和准考证在422日(周四)下午1300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
  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2)到达面试考场,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抽取英语口语题1道、专业知识题1道、创新及应用能力题1道,当场面试,当场评分。
3)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4)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 份 证、准考证,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

六、  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综合成绩是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综合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  体检不合格
(4)  弄虚作假者
体格检查安排在拟录取结束之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七、  保密和回避:

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八、  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九、  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

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化学与材料学院。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419